2月26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結合誠信體系建設試點,探索建立嚴重違規定點醫藥機構、醫保醫師和參保人員黑名單制度;探索完善黑名單向社會公開的方式方法;積極推動將醫療保障領域欺詐騙保行為納入國家信用管理體系,建立失信懲戒制度,發揮聯合懲戒威懾力。
《通知》要求,針對不同監管對象多發、高發的違規行為特點,聚焦重點、分類打擊、對應施策。針對定點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按照其服務特點確定監管重點。對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重點查處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套用項目收費、不合理診療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重點查處掛床住院、串換藥品、耗材和診療項目等行為;對社會辦醫療機構,重點查處誘導參保人員住院、虛構醫療服務、偽造醫療文書票據、掛床住院、盜刷社保卡等行為。針對定點零售藥店,重點查處聚斂盜刷社保卡、誘導參保人員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等行為。針對參保人員,重點查處偽造虛假票據報銷、冒名就醫、使用社保卡套現或套取藥品、耗材倒買倒賣等行為。針對醫保經辦機構(包括承辦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的商保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重點查處內審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約檢查不到位、違規辦理醫保待遇、違規支付醫保費用以及內部人員監守自盜、內外勾結等行為。
《通知》提出,全面開展智能監控工作。2019年,國家醫療保障局將選擇若干積極性高、信息化基礎較好的地區開展智能監控示范點建設,各地要以此為抓手,推動全國智能監控工作取得新突破。
來源: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