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上市公司馬應龍被爆遭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點名。FDA公告指出,在美國市場上銷售的馬應龍復方甘草口服溶液,其英文說明中未列明藥品中含有嗎啡,目前已啟動召回。25日下午,公司回應稱該事件對業績影響不大。
相關產品在美召回
昨日,法制晚報援引美國FDA藥品評價與研究中心媒體負責人的表述稱,FDA在市場抽檢中發現,來自中國馬應龍藥業集團的復方甘草口服溶液 (Licorice Coughing Liquid)藥品成分中含有嗎啡,但其英文說明書中并未標示這一點。涉事藥品在美國屬于處方藥。FDA已建議消 費者不要服用該藥品,并通知經銷商對該藥品進行召回。
資料顯示,含嗎啡類藥物可能導致嗎啡過敏者產生嚴重后果,或致使部分消費者出現不良反應或導致上癮,因此美國FDA要求企業在相關產品的說明書中明示含有嗎啡,及標示禁用人群。
FDA藥品評價與研究中心媒體負責人安德烈·菲舍爾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盡管這款藥品在美國屬于處方藥,但由于藥品說明上并沒有任何提醒,一般消費者很難知道其中含有嗎啡。一旦有嗎啡過敏者服用這種藥物,就會導致嚴重的后果。
記者了解到,我國在1998年已將所有含可待因(與“嗎啡”作用類似,同屬鴉片類藥物)成分的止咳口服溶液列入處方藥管理,記者在國家食藥監局官網上看 到一份2000年發布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的管理。再次明確了該類藥品“只能銷售給具有合法資格的藥品經營單位及醫療機構”及“嚴 格憑處方銷售”等。目前國內藥品監管部門對于止咳糖漿類藥品中“嗎啡”成分的標示并無特別規定。
公司稱“符合國內標準”
25日下午,新京報記者就此事聯系馬應龍公司相關負責人,公司證券部一位人士告訴記者,公司已經注意到相關報道,目前正準備相關資料并擬對此進行公告, “止咳糖漿產品在我們公司整個主營收入中占比非常小,具體到國外市場就更少。美國市場上的召回不會對公司業績產生影響。”該名人士還表示,國內的止咳糖漿 普遍含有嗎啡或類似成份,“這個是符合我們國內標準的。”
記者查閱馬應龍2014年年報發現,“復方甘草口服溶液”在公司介紹的8種主 要產品中被列在第5 位,但歷年年報中均未交代該產品的產銷情況及數據。“我們公司主要營收還是來自痔瘡藥。”公司證券部人士稱,當被問及該產品在公司營 收和凈利中的占比時, 對方表示“反正很少”。截至25日收盤,馬應龍股價報17.08元,漲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