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赴慈利調查發現,此案中,多名高中生及輟學、休學青年扮演“拉皮條”角色,一邊“招嫖”,一邊引誘威逼初中生賣淫。在17名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中,有11人未成年,其中在校生5人,輟學及休學6人。
起到關鍵作用的“牽線人”小波,就是一名輟學的未成年人,常年混跡于當地歌廳等地,與慈利縣某高中一些學生也相識。因此,在賣淫案中,小波成為招嫖和引薦女孩的“橋梁”。
兩名公職人員涉案
警方調查發現,慈利縣國稅局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某,和剛滿14歲的初中生媛媛發生了性關系,向招嫖“中間人”小波支付了800元,向媛媛支付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