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友明知罌粟是一種毒品,但仍從外地帶回一些罌粟殼,作為熬湯的佐料。2015年9月,帶回的罌粟殼用完后,陳明友又讓妻子徐蘭到安徽省泗縣大莊鎮,花了90元在一家雜貨店購買了六兩左右罌粟殼繼續使用。雜貨店主人是43歲許艷,這些罌粟殼都是她私下收購來的。她知道買賣罌粟殼是“犯法”的,特地叮囑徐蘭“煮湯做菜時不能放得太多”。
2016年2月4日上午,睢寧縣經濟開發區派出所通知本轄區的吸毒在冊人員賈某到派出所報到并尿檢,現場檢測結果賈某體內嗎啡呈陽性,而賈某卻喊冤叫屈,堅決否認近期曾“偷吸”毒品。賈某經回憶,想起來當天早上曾在陳明友的小吃店喝過一碗牛肉湯。為查明真相,當天中午民警以顧客身份到小吃店,購買一碗牛肉湯并提樣送檢。經檢測牛肉湯內含有罌粟堿、嗎啡、那可丁等成分,含量分別116.4、73.6、50.4毫克/千克。當晚經突擊檢查,在小吃店查獲罌粟殼27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