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省教育廳下發《關于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的實施意見》,促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中小學全面普及和深入開展。
該實施意見要求,小學、初中、高中,每一個學段至少有一個學年系統開設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每學期課時數不少于10節。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識、樹立心理健康意識,了解心理調節方法,認識心理異常現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識和技能。其重點是認識自我、學會學習、人際交往、情緒調試等方面內容。
實施意見還要求每所學校至少要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專職教師原則上須具備心理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各中小學要建立心理輔導室,安排教師值班,接待、輔導來訪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