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壓患者服藥時一定要從較小的有效劑量開始,如果一種藥物不能把血壓降下來,應該加用第二、第三種藥物,而不是把第一種藥加到最大量。
為什么要強調小劑量聯合用藥呢?
1、大劑量的單藥雖然也可能把血壓降下來,但會帶來較大的副作用,不能長期服用;幾種藥物都選擇較小的劑量,既達到降壓效果,也因為每種藥物的劑量較小,副作用也小,長期服用比較安全。
2、不同的藥物聯合起來所起的作用不等于各個藥物作用的疊加,而是“協同作戰”,可互相提高和促進,作用更大。
3、血壓高的發生機制非常復雜,如果能聯合用藥,就可以覆蓋到高血壓發病的不同環節和致病因素,提高治療的有效率。
什么情況下應該選用兩種或更多的藥物聯用呢?如果一種降壓藥效果不理想,應該在此基礎上加用另一種。如果服藥前血壓已經達160/100毫米汞柱以上,或已經出現心腦腎等臨床疾患,一開始就可以選用聯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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