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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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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 李力卓 主任醫師

判斷食物中毒,一般通過以下四個方面:1、短時間內大量進食:是否在短時間內大量出現相同癥狀的病人,尤其是在飲食之后,假設有20個人在一起吃飯,20個人都出現了相同的癥狀,如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等癥狀;2、共同進食史:都在一塊吃,共同吃同樣的東西;3、不吃者無中毒癥狀:部分人可能沒有吃這類食物,就沒事,此時考慮吃這些食物的人,有可能是集體食物中毒;4、停止食物供應中毒癥狀不再加重:不再吃這些食物的時候,中毒癥狀不再出現,甚至不再加重。所以判斷食物中毒,一個是短時間內大量進食,第二共同進食史,第三個不吃者無中毒癥狀,第四個停止食物供應,中毒癥狀不再加重,這是判定食物中毒的主要方式。根據臨床經驗,通常在共同吃某些食物4-10小時出現,如果有食物中毒,通常高峰期在飲食之后的6個小時,出現腹痛、腹脹、惡心、嘔吐、腹瀉這些消化道中毒癥狀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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