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崴腳撕脫性骨折過早走路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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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陳建海 主任醫師

崴腳產生的撕脫性骨折,一般都是發生在外踝尖部,是外踝的韌帶在尖處附著部位出現的骨折。對于此種撕脫骨折,一般規范的治療是通過石膏保護4-6周,骨折初步愈合之后,再開始逐漸負重走路。骨折能夠和腓骨獲得比較好地愈合,以后關節比較穩定。但如果沒有拍片,沒有進行早期的石膏固定,過早走路有以下危害:1、容易引起腳腫脹時間更長,因為外踝有骨折之后關節不穩定。腳走路不穩時會引起局部的滲液和腫脹,持續很長時間,而且有腫脹就會有一定的疼痛;2、由于外側韌帶沒有完全愈合,以后腳踝在類似的體位上還是容易出現崴腳,也就是經常會出現,一次又一次的習慣性崴腳。每次崴腳都是由于韌帶沒有愈合好導致,修復此韌帶能夠糾正反復崴腳的問題;3、踝關節外側有損傷之后,韌帶功能不好,容易導致關節的穩定性變差,長遠來說容易出現踝關節的創傷性關節炎。很多病人反復崴腳之后,都會出現關節的慢性疼痛和腫脹,拍X線片可以看到關節間隙變窄、骨性增生,此類都是由于關節不穩引起的創傷性關節炎,出現創傷性關節炎治療就比較麻煩,而且效果不太確切。所以對于崴腳引起的撕脫骨折,還要強調規范的治療、早期的石膏保護,讓骨折愈合才能避免以后出現很多的后遺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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