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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癥要吃多久的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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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醫生
湖南省腦科醫院 劉暢 主治醫師

精神分裂癥與普通的糖尿病、高血壓相同,均為一類慢性疾病,患者甚至可能終身患病。因此,國內外的各大治療指南上均提出精神分裂癥患者需要足量、足療程的全病程治療。全病程治療包括三個階段:
1、急性治療期:此階段通常于患者住院期間完成,大約需要3-4周的時間,部分患者的急性治療期可能較長,需要8-10周;
2、鞏固治療期:經過有效的急性治療期之后,患者的癥狀得到控制,則進入鞏固治療期。鞏固治療期指患者的大部分精神癥狀已經得以控制,甚至已經完全控制,但是患者仍然需要維持以往的治療劑量,繼續治療半年,甚至半年以上。半年的時間主要針對于首次發作的患者,而復發的患者,其鞏固治療期可能需要大于半年;3、維持治療期:經過鞏固治療期之后,患者進入維持治療期,而且維持治療期的時間亦不相同。首次發作的患者,一般指南上建議其維持治療期為2年,但是對于多次發作,比如發作>2次的患者,可能需要終身服藥。每位精神分裂癥患者的服藥周期均不相同,臨床上需要根據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發作次數,以及疾病的臨床表現進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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