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藏
手機看
分享
-
-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老年心力衰竭的用藥原則
- 老年心力衰竭的用藥原則
-
參與醫生
鄭州市第九人民醫院 袁清茹 主任醫師

老年心力衰竭的用藥原則,首先需降低病死率,提高生活質量,具體的治療方法如下:
第一、血管擴張藥:此類藥開始劑量宜小,逐漸加至治療量,勿使血壓驟然下降,導致重要臟器血液灌注不足。其中,硝普鈉含有氰,連續用藥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
第二、利尿劑:老年人因腎功能減退,血容量減少,應避免突然過度利尿,導致低血鉀;
第三、洋地黃制劑:老年人腎小球濾過率下降,用藥劑量相應減少,口服地高辛一般0.125mg/d或更少。如急性心肌梗死,急性期24小時內不宜應用洋地黃類藥物;
第四、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可用小劑量治療。對于重度腎功能硬化者,則慎用此藥;
第五、β受體阻斷藥:合并有哮喘性支氣管炎、重度肺水腫、心臟傳導障礙及重度心力衰竭患者,應慎用或不用β受體阻斷劑;
第六、鎮靜劑:對于急性左心衰,應用嗎啡時需小劑量使用,避免抑制呼吸,發生呼吸衰竭。老年人應禁用巴比妥類,以免發生定向性或精神性障礙。

相關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