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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診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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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的診斷標準如下:
1、臨床癥狀:一般情況下,新生兒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多在患兒出生后4-6小時出現,患兒可表現為呼吸困難,比如新生兒的呼吸頻率>60次/分。同時,患兒可出現呻吟的癥狀,并且患兒吸氣的時候會出現三凹征。通過監測血氧飽和度可以發現患兒出現低氧血癥,其血氧飽和度無法上升。正常新生兒吸空氣的時候,其血氧飽和度均可以達到100%,但是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患兒的呼吸可能較為困難,且呼吸頻率較快,其血氧飽和度僅可達到20%-30%,甚至更低。這種情況下結合患兒的日齡,尤其是胎齡,比如患兒為較早的早產兒,臨床上可以判斷患兒伴有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
2、影像學檢查:如果患兒出現相應的臨床癥狀,可以對患兒進行胸部的X線檢查。通過X線檢查可以發現患兒出現白肺,即觀察到患兒的肺均為白色,沒有氣體進入,這種情況說明肺泡未張開。按照胸片檢查結果,臨床上將新生兒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與Ⅳ級,Ⅳ級最為嚴重,患兒往往需要呼吸機支持治療,甚至需要使用肺泡表面活性物質輔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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